心事多,睡不着,就容易闹起夜如厕的毛病。
元宝每次起夜之后,都要顺便去隔壁屋看看金哥儿,摸摸他的额头、小胖手、小脚丫,又检查他的尿布……
虽然京城权贵多如牛毛,在别人眼里,金哥儿只是一个普通孩子,但在元宝眼里,自家金哥儿比那金銮殿,比龙椅,比玉玺更珍贵,是她心里的小太阳,直接决定她的喜怒哀乐。
外面下雨时,只要金哥儿对她笑一下,她就感觉自己的世界里多了一道别人看不见的彩虹。
炎热时,或者寒冷时,金哥儿都能调节元宝的身体好受,他能决定元宝内心世界的阴晴雨雪,与外面的阴晴雨雪相抗衡。
此时此刻,元宝俯身在金哥儿额头上亲一下,瞬间心满意足,然后回到何秦身边,继续睡觉。
与此同时,巧宝、付平安和八个护卫带着武器,正在夜色中行走。
巧宝怕热,夜风恰好让她感觉挺舒适。
夜行令牌挂在她的腰间,身边还有精神抖擞的小旺旺跟随。
他们比那些夜间巡逻的官兵更认真。
官兵只在主要街道和皇宫四周巡逻,而巧宝、付平安深入到各种小巷。
毕竟,夜间的贼不会蹲在宽敞的街道中间,而是喜欢深入别人家里去。小巷旁的人家格外多,他们可以偷完这家,又接着去偷另一家,简直像吃流水席一样潇洒。
不过,最近他们遇到克星了。
巧宝自从拿到夜行令牌之后,丝毫没有辜负这块特殊令牌。在抓贼一事上,每夜都有所收获。
不过,至今还没有抓到那个去元宝表姐家偷书的“雅贼”。
所以,巧宝感觉自己的抓贼大计还没有彻底成功,还需要继续努力。
付平安跟巧宝肩并肩,他手里提着一盏灯笼,灯笼上有明晃晃的“官”字。
这是为了避免引起别人的误会。如果不显露“官”字和特殊身份,恐怕被巡逻的官兵当成图谋不轨者,被抓去坐牢。或者被小巷旁的普通人家当成一群街溜子,被泼洗脚水……
幸好目前还算顺利。
“窸窸窣窣,窸窸窣窣……”
突然听见偷偷摸摸的声音,巧宝当即停下脚步,凝神细听。
紧接着,她又听到猫咪的叫声。
那叫声不像撒娇,也不像叫春,反而像在炫耀,其中甚至透着一股子凶狠劲,仿佛在炫耀自己抓到老鼠了。
巧宝忍俊不禁,摇摇头,继续往前走。
途中,她有时听见小娃娃的哭声,有时听见男女的吵架声,有时听见妇人那充满怨气的咒骂,有时听见酒鬼的胡言乱语,有时听见女子的哭声,有时听到乐器的弹奏声……
最使她忍不住皱眉头的,是男女洞房的怪异叫声。
第一次听到时,她以为别人快要死了,于是热心地去拍门,大声问:“是否需要帮忙?”
结果,别人没谢她,反而骂她,让她滚,语气很不客气:“你他娘的要不要脸?老子传宗接代呢,你再敢偷听偷看,老子就揍你!”
“把你揍成臭猪头!”
一听到“传宗接代”几个字,巧宝和付平安瞬间就明白了,变得极其尴尬,面红耳赤,赶紧离开,巴不得离那怪异之声越远越好。
只有小旺旺不服气,全神戒备,冲那个方向“汪汪”吼几声,仿佛在回骂:“凶什么凶?有本事你开门出来啊,咱们斗一斗!有本事,你别做缩头乌龟啊!”
巧宝回头,心平气和地呼唤:“小旺旺,走了,咱们别管闲事!”
小旺旺耳朵一动,顿时收起火力全开、凶神恶煞的模样,重新变成温顺的样子,摇一摇尾巴,追上巧宝。
然而,那个被打扰兴致的传宗接代男子仿佛吃了一肚子火药,还在继续咒骂。
殊不知,他的邻居正在床上听得狂笑,甚至笑得左右打滚,顺便小声嘀咕:“活该!大家都传宗接代,只有你家闹出的动静最大,像鬼哭狼嚎一样。”
……
巷子弯弯绕绕,七拐八拐,如同没有无穷无尽的迷宫一样,巧宝已经走了很长很长的路,有点口干舌燥。
她直接从腰间悬挂的布兜里拿出一个水蜜桃。
桃子是王玉娥提前帮她洗干净的,此时她拿起就咬,又甜又解渴,顺便驱散一路上不能聊天、不能打草惊蛇的无聊。
付平安也带了果子,不过他舍不得贪吃,总想着等巧宝的果吃完时,就把自己的果分给她吃。
说来也巧,当他们走到元宝家附近时,突然听见别人奔跑的脚步声。
巧宝已经有了经验,暗忖:肯定是贼发现我们来了,他就放弃翻墙盗窃,赶紧逃跑了!
电光石火间,巧宝赶紧带着护卫们去追赶。
其中,小旺旺跑得最快,立了大功,咬住其中一个逃跑之人的裤子。
另外还有两个逃跑的人,顾不上同伴安危,一个劲在小巷中鼠窜,跑得大汗淋漓,气喘吁吁,生怕自己跑慢一点就会没命。
然而,巧宝和护卫们都不是吃素的。
一场仿佛猫捉老鼠的把戏正在巷子里上演。
啪嗒啪嗒……
啪嗒啪嗒……
鞋底与地面反复相碰撞,那么快,那么急,不亚于紧锣密鼓的动静。
“哼!终于抓住你了!”
巧宝亲手逮住一个,忍不住有点得意。
另一个逃跑者比较倒霉,突然被路上一团黑乎乎的东西绊倒,摔个狗啃屎,瞬间感觉门牙好痛好痛,同时舌头品尝到自己的血……
“跑什么跑?做了什么亏心事?”
“老实交代!”
护卫负责用麻绳把三个可疑男子五花大绑,巧宝负责审问。
审第一遍时,那三人都喊冤。
“我出来尿尿而已,你们抓我干啥?”
“我只是看星星看月亮而已,啥坏事也没干!”
“我走夜路回家去,我家里还有生病的老母,求你们手下留情!”
……
巧宝不信这些鬼话,拿过付平安手里的灯笼,把灯笼抬高,照亮三个可疑者的脸,看清他们鬼鬼祟祟的表情,然后一一反驳。
“尿尿?你家没有茅厕,没恭桶吗?故意弄脏弄臭门口的路?”
“看星星,看月亮?非要来路上看?”
“早就宵禁了,你为啥走夜路?”
“身正不怕影子斜,你们家住哪里?带我们去你们家里瞧瞧。”
“如果你们能自证清白,我不但赔礼道歉,而且请你们去酒楼吃十个菜,如何?”
三个可疑者一听这话,不约而同地滚动喉结,吞咽口水,并非馋那十个菜,而是过于心虚,过于紧张,忍不住热汗和冷汗一起冒,甚至浑身毛孔像被针扎一样。
巧宝把“义正词严”和“放你一条生路”结合起来,时而强硬,时而态度软一点,又审第二遍:“只要老实交代,如果你们确实有困难,情有可原,我就不抓你们去监狱,如何?”
“机会只有一次。”
三个可疑者面面相觑,显然三个是一伙的。
他们都不想去监狱吃苦头,怕被严刑拷打。
两害相权取其轻,三人中的领头者率先开口:“当真么?你发个誓,我才敢相信你们。”
巧宝无所谓,立马发誓,态度十分爽快,而且没有随意欺压别人的恶霸气势。
三个小毛贼又面面相觑,最终选择相信巧宝,说:“我家离这里有点远……”
巧宝挑眉,顺便把灯笼还到付平安手里,用轻松的语气说:“盗亦有道,兔子不吃窝边草么?我理解!”
“带路吧!”
三个小毛贼垂头丧气,认命了,只能老老实实带路。
其中一个贼比较胆小,比较悲观,边走边哭。
贼可恶,但哭起来又透着可怜劲,毕竟本质还是有血有肉、贪生怕死的人,并非草木或者石头。
不过,巧宝怀疑他假哭、故意演戏,所以没有中途心软,反而下定决心查到底,查清楚为止。
巧宝乐观地认为:京城的贼,抓一个就少一个,只要坚持不懈,就能抓干净。
所以,她透着兴奋,不想偷懒,而且此时不觉得累。
走啊走,走了不到一刻钟,带路的小毛贼就停下脚步了,用悲哀且低沉的声音说:“到了。”
之前,巧宝还以为他们真的住得很远,没想到这么快就到了,这倒是更省事了。
转念一想,巧宝又明白了,说:“你们偷到东西之后,就要尽快搬回家里藏起来,所以既不能偷窝边草,又不能偷太远的地方,对不对?”
三个小毛贼低头沉默,没脸回答这个问题。
不等他们敲门,门忽然自己开了。
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在门口探头探脑,小声说:“哥哥,你带谁回来了?”
“官府的人。”听到这个回答,小孩吓得瑟瑟发抖。
巧宝微笑道:“别怕,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为了给这家人留面子,她暂时没有喧哗,说话时压低嗓门。
接着,就是进屋搜查。
意料之中的是——屋里很破旧,乱糟糟,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但出乎意料的是——炕上躺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还有三个小孩儿。
此时,他们都被吵醒了,表情惊恐,坐起来,缩在墙边。
巧宝一看见老人孩子,就忍不住心软,说:“别怕,我们不会打打杀杀,只照规矩办事,绝不伤害无辜。”
尽管她这样说,但这个家里的老人孩子还是吓哭了,眼泪和鼻涕像开闸泄洪一样。
巧宝无可奈何,不再啰嗦,在灯笼的光晕下专心搜查。
看到一大堆书时,她不禁眼睛一亮,暗忖:这是不是表姐夫的书?
巧宝一边飞快地翻书,寻找蛛丝马迹,一边问:“这书是哪来的?是不是来自一个小院子?”
接着,她详细报出那个小院子的地址,又报出小院被偷的具体日期,几月几号……
那三个被五花大绑的男子顿时身体颤抖,面露惊讶,没想到对方说得这么准。
他们心里顿时后悔死了,暗忖:不该去偷那一家……读书人不好惹……如果没偷那些书,或许我们今天就不会被抓住……
“对,就是那一家。”
“我们再也不敢了。”
“愿意把东西还回去,再也不干坏事……”
证据确凿,三个人形粽子下跪求饶。
巧宝忽然发现其中一本书里夹着书签,仔细一看,书签上面写着:爹爹,最好劳逸结合,闭目养神片刻——金哥儿留。
这书签估计是元宝故意借用金哥儿的名义写的,字迹不算优美,甚至有点歪歪扭扭,不像何秦那个大才子应该写出来的字迹。
巧宝如此一猜,顿时神清气爽,把书签证据拿到手里,能想象到元宝表姐和奶奶得知破案的喜悦。
反正这里距离元宝表姐的小院不到两刻钟的工夫,于是她干脆带上证据和那三个人形粽子,去元宝那边求证。
另外,留三个护卫在贼窝这里守着。
— —
元宝、何秦睡得迷迷糊糊时,突然被敲门声吵醒,满脸困惑。
另一边,守夜的女帮工隔着院门询问一番之后,开门让巧宝等人进来,并且扯着脖子喊:“小娘子,赵姑娘来了!”
“抓到毛贼了!”
她的语气透着兴奋和喜悦。
何秦连忙下床点蜡烛。
元宝手忙脚乱地穿上外衣,穿上鞋,顾不上梳头发,冲出卧房和堂屋,冲到院子里,拉住巧宝的手,感动地说:“妹妹,辛苦你了。”
巧宝轻松地说:“不辛苦。”
“表姐,你看看,这书签是不是你亲笔写的?”
她展示证据。
窦氏、何战、何秦、乳娘等人都一边揉惺忪的眼睛,一边出来看看毛贼具体是谁。
“原来是你!”何战认出其中一个毛贼,十分震惊,因为那正是每天在他旁边摆摊的小贩。而且,这人总是主动找他聊天,问东问西。
原来,问东问西的原因不是热情,也不是健谈,其目的竟然是偷东西!
何战非常生气,当即一甩手,打那毛贼一耳光。
当他想打第二下时,付平安眼疾手快,稳稳抓住他的手腕,劝道:“何大哥,最好不要用私刑。”
何战余怒未消,眼里满是怒火,但不得不给付平安面子,只能暂时克制。
元宝已经确定书签是自己写的,目光投向何战,问:“大哥,你认识这人吗?”
按理说,何战来到京城不超过半个月,不应该有什么连元宝都不认识的熟人。
所以,元宝感到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