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早上的《民法总则》课,阳光透过教室的窗户,在课桌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粉笔灰在光柱里轻轻浮动。
沈玉刚用红色笔标出“善意取得”的四个构成要件,就感觉后颈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是个揉成一团的纸条,落在她的课本上。
她回头一看,柳青青正对着王颖挤眉弄眼,手里还拿着个打开的手机,屏幕对着她的方向,手机壳上的卡通图案在阳光下晃得人眼晕,明显是在偷拍她。
“柳青青,你干什么?”沈玉压低声音,语气冷了下来,指尖捏着那个纸团,能摸到里面硬邦邦的,像是裹了张小纸条。
柳青青立刻收起手机,装作无辜的样子,摊了摊手:
“我没干什么啊,就是手机不小心滑到了,纸团也不是我扔的,可能是后面同学不小心掉的。你这么凶干什么,难道怕我拍你笔记?至于这么小气吗?”
这话引得周围几个同学都看了过来,坐在沈玉前排的张扬还回头瞥了一眼,眼里带着点好奇。
李梦瑶立刻回头怼:“柳青青你别装了!我刚才看得清清楚楚,纸团就是你从后面扔过来的,手机还对着沈玉拍,你想偷笔记就直说,别搞这些小动作!”
“我没有!”柳青青提高声音,眼眶瞬间红了,还故意揉了揉眼睛,“你们别冤枉人!沈玉不借我笔记就算了,还联合李梦瑶一起欺负我,是不是觉得我好欺负啊?”
上课铃刚好响了,讲《民法总则》的刘教授走进教室,手里拿着教案,看到教室里的气氛不对,皱了皱眉:“上课了,有什么事下课再说,先专心听课。”
冲突暂时平息,从食堂议论到图书馆拦人,再到课堂偷拍,她的敌意越来越明显,像是憋着想找个机会爆发。
果然,下午两点,李梦瑶突然发来一条微信,附带一张长截图,消息提示音在安静的自习室里格外突兀。
沈玉赶紧把手机调成静音,点开截图,校园表白墙的帖子,标题格外刺眼:
“人大法学实验班某沈姓女生,资金来源不明,靠不正当关系获取资源?”
帖子内容写得极尽恶毒,每一句话都像淬了毒的针:“该女生自称靠写稿子、写剧本 赚钱,花销远超普通学生的承受能力;近期多次独自离校外出,行踪可疑;平时从不和同学分享学习资料,疑似背后有‘大人物’撑腰,靠不正当关系获取资源……”
帖子下面还附了两张模糊的照片,一张是沈玉在国储银行门口的侧影,她穿着黑色羽绒服,背着帆布包,王经理送她出门。
另一张是她在“暖光咖啡馆”见面的背影。
沈玉的手指瞬间攥紧手机,指节都泛白了,她被柳青青跟踪了!
尤其是咖啡馆那张,那时她刚从银行和投资经理签了‘委托投资协议’,没想到柳青青居然特意跟着她,还偷拍了照片用来造谣。
她快速翻着帖子下面的评论,才几分钟,评论已经炸了几十条:
【沈姓女生?法学实验班的,难道是沈玉?】
【国储银行?那个男的一看就是高级经理?普通学生哪有机会见到这种人?】
【我之前找沈玉借笔记,她说只有自己的思路……】
【我之前在食堂也听柳青青说过,沈玉的钱来路不明,原来不是空穴来风……】
柳青青还在评论区匿名带节奏,用的是个没有头像的小号:
【我之前跟沈玉一个高中,听说她高中就跟家里闹掰了,根本没什么经济来源,现在突然这么有钱,肯定有问题!说不定是被哪个老男人包养了,才有钱去……才能见到银行的高级经理。】
沈玉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现在不是生气的时候,必须尽快处理,避免谣言扩散得更厉害。
先打开手机的录屏功能,把帖子内容、评论区的恶意评论,还有柳青青小号的发言都录了下来,接着找到校园表白墙的管理员微信,发了条消息:
【您好,我是被造谣的沈玉,麻烦您立刻删除这条关于我的不实帖子,我已经保存了证据,要是不删除,我会联系学校和律师处理。】
管理员回复得很快:【抱歉沈同学,我们马上删除帖子封禁发帖人的账号。另外,我们可以配合您提供发帖人的Ip地址。”
沈玉回复【帖子里的照片是柳青青偷拍的,我有她在她之前在食堂造谣我的录音,麻烦您把Ip地址发给我,谢谢。】
处理完表白墙的事,沈玉给国储银行王经理。
“王经理您好,我是沈玉。”沈玉走到自习室外面的走廊,压低声音。
“我现在遇到个问题,有人在我们学校的表白墙和论坛上造谣我,说我资金来源不明、被包养,还附了偷拍的照片,影响特别恶劣,我需要给对方发律师函,同时保留起诉的权利。”
“好的沈小姐,这就安排团队的法务律师与您对接。”王经理的声音很沉稳,透过电话传来,让人莫名安心。
很快,团队的律师郭凯就打电话过来,电话里初步了解情况后,双方互加微信好友:
郭凯:【沈小姐,请你先把证据整理好发给我,包括帖子截图、录屏、偷拍照片、造谣人的身份信息,这边今天内就拟好律师函,同时发一份律师声明给学校和平台,要求他们协助删除不实信息,消除影响。】
郭凯:【另外,要是造谣人是你的同学,我建议先通过学校处理,避免事情闹太大,影响你的学习。】
沈玉:【好,我现在就整理证据,半小时后发给你。律师函里明确要求她公开道歉,否则我会提起诉讼。】
挂了电话,沈玉又去辅导员王建国的办公室。
办公室里,王老师正在批改作业,看到沈玉进来,赶紧放下红笔:“沈玉,你怎么来了?是不是有什么事?”
“王老师,柳青青在校园表白墙和论坛上造谣我,说我资金来源不明、被包养,还偷拍我照片。”沈玉把手机里的证据递给王老师。
“我已经联系表白墙删除帖子了,也找了律师准备发律师函,想跟您说一声,希望学校能严肃处理。”
王老师看着手机里的证据,脸色越来越沉,眉头皱得紧紧的:
“你放心,我这就找她谈话,核实情况,要是情况属实,学校肯定会严肃处理。你先回去上课,别受这件事影响,有消息我会第一时间告诉你。”
当天晚上,沈玉收到了郭律师发来的律师函初稿,里面清晰列出了柳青青的侵权行为:
【关于柳青青在校园表白墙发布不实信息,造谣沈玉‘资金来源不明、靠不正当关系获取资源’,并附偷拍照片。】
【同日,在校园论坛使用匿名账号发布恶意评论,暗示沈玉‘被包养’,上述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限柳青青于24小时内删除所有不实信息,在校园表白墙和班级群发布公开道歉声明,否则将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其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精神损失、消除影响。】
沈玉仔细看了一遍,确认没有问题,回复郭凯:【可以,麻烦您尽快发出去,同时抄送给学校法务处和柳青青的家长。】
第二天早上,辅导员就找柳青青谈了话。
柳青青一开始还不承认,说照片是“随手拍的”,帖子是“别人发的”,直到王老师拿出Ip地址,和柳青青宿舍的wiFi Ip一致、偷拍照片的ExIF信息:
显示拍摄设备是柳青青的手机,还有她在食堂造谣的录音,她才哭着承认,说“就是嫉妒沈玉,想让她出丑”。
中午,学校官网就发布了处分公告:
【法学2班柳青青,多次发布不实信息造谣同学,偷拍他人隐私,严重违反校规校纪,造成恶劣影响,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取消2025-2026学年所有评优资格,记入学生档案;责令其在24小时内公开道歉,否则将加重处分。】
班级群里,柳青青发了条长文道歉,内容很敷衍,只说“对不起沈玉,不该造谣你,以后再也不会了”,连具体的侵权行为都没提。
沈玉没回复,只是把道歉截图和学校的处分公告一起保存好,这是她的维权证据,也是对柳青青的最后警告。
晚上回宿舍时,沈玉路过柳青青的宿舍405寝室,听到里面传来压抑的哭声,还有柳青青妈妈的声音:
“你怎么这么不懂事!造谣同学还被记大过,以后你的档案里就有污点了,怎么找工作啊!”沈玉没停步,直接走回自己。
柳青青的今天是她自己选的,从嫉妒到造谣,再到偷拍,每一步都踩在了错误的线上,现在的后果,不过是咎由自取。
回到宿舍打开加密软件,看到银行经理发来的消息:
【21亿资金已全部按投资方案完成操作,预计下月开始获取投资回报,您可随时通过App查看资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