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套车吧。”
陈远坤转身,从墙上取下那套沉重的皮挽具。
把苏联挽马牵出来,套上那辆带胶皮轱辘的大板车。
父子俩赶着车回到家。
那头马鹿还在院子里躺着。
“一、二、三!起!”
陈远坤在前头,陈远林在后头,陈东兴在中间搭把手。
爷仨喊着号子,合力把那头150斤的大家伙抬上了马车。
马车底板发出一声呻吟,往下一沉。
那匹苏联重型挽马打了个响鼻,四蹄蹬地,稳稳地撑住了这股重量。
对它来说,这点重量约等于零。
“我去公社了。”
陈远坤跳上车辕,手里握着鞭子。
“路上慢点!早去早回!”陈东兴嘱咐道。
“知道了。”
陈远坤手腕一抖,鞭稍在空中炸出一个响亮的鞭花。
“驾!”
那匹母马迈开大步,拉着一车希望,走出了陈家大院。
陈远坤坐在车上,回过头。
看着那两匹关在马号里的小马驹的方向。
他的嘴角勾起一抹弧度。
卖了这头鹿。
再去林场干几天苦力。
等攒够了钱。
那匹白马驹子,姓陈了。
车轮滚滚,压过积雪的路面,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陈远坤迎着风,眯起了眼睛。
公社的街道上,积雪被来往的马车和行人踩得硬实。
陈远坤赶着那辆借来的大板车,停在了那间红砖房前。
还没进屋,他先侧过头,看了一眼墙角的那堆铁笼子。
最底下的那个笼子里,那团黄色的影子依然趴在那,一动不动。周围其他的狗因为生人的靠近正在狂吠,它却像是个局外者,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还在。
陈远坤推开那一层厚厚的棉门帘,带进一股冷风。
屋里,光头老板范德彪正翘着二郎腿坐在炉子边上喝茶,收音机里正放着刘兰芳的评书《岳飞传》,说得那是慷慨激昂。
看见有人进来,范德彪抬起眼皮,一看是陈远坤,哟呵了一声,把手里的紫砂壶放下了。
“稀客啊!这大正月的,不在家伺候亲戚,咋又跑我这来了?”
范德彪虽然长得凶,但对陈远坤印象不错。
这小子手艺好,话少,是个干活的料。
“弄了一头鹿。”
陈远坤没废话,摘下狗皮帽子拍了拍雪,“彪哥,你这要吗?”
范德彪正准备掏烟的手顿了一下。
“鹿?”
他站起身,眼珠子亮了,“鹿肉现在是一块五一斤,你有多少我要多少!这玩意儿过年是硬菜!”
“活的。”
陈远坤淡淡地补了一句。
“啥?活的?”
范德彪那张满是横肉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随即大步流星地往外走,
“那可太好了!我正琢磨着把后面那几间房收拾出来开个饭店,缺个镇场子的招牌菜。要是活鹿,那能现杀现吃,还有鹿血,那是大补!”
两人来到马车前。
掀开上面的苫布。
那头150斤的亚成年马鹿正瞪着惊恐的大眼睛,被绑在爬犁上动弹不得。
“好东西!真是及时雨啊!”
范德彪围着马车转了两圈,伸手捏了捏鹿的后腿肌肉,又看了看鹿角的位置,虽然没角,但能看出公鹿的特征。
“彪哥,你开个价。”陈远坤靠在车辕上,没急着推销。
范德彪从兜里掏出烟,递给陈远坤一根,自己点上,眯着眼睛算了一笔账。
“这鹿我看有一百五六十斤。去掉皮骨内脏,净肉出个90斤顶天了。按一块五算,肉钱是135。”
他吐了口烟圈,手指在半空比划着。
“但这鹿皮是整张的,没破损,值个三十块。鹿鞭、鹿心、鹿尾巴,这都是药材。再加上这最值钱的一口活鹿血……”
范德彪是个生意人,也是个讲究人。
他没想坑陈远坤,这小子手里有绝活,以后还得打交道。
“一口价,二百二。”
范德彪伸出两根手指头,“这价格,你去县里的收购站也卖不上。我是图个活的,图个吉利。”
220块。
在这个猪肉才七八毛钱一斤、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只有三四十块钱的年代,是一笔巨款。
相当于后世的一两万。
陈远坤没讲价。
他在心里快速核算了一下。
这个价格比他预期的200块还高出了一成。
范德彪确实给得实在。
“行。就按彪哥说的。”
陈远坤点了点头,答应得干脆利落。
范德彪笑了,他就喜欢这种痛快人。刚要转身进屋拿钱。
“彪哥,等会儿。”
陈远坤突然叫住了他。
他抬起手,指了指墙角那个被上面笼子压着的、黑黢黢的铁笼子。
“那只狗,怎么卖?”
范德彪愣了一下,顺着他的手看过去,看见了那只一直不叫唤的黄狗。
“你看上那哑巴畜生了?”
范德彪摸了摸光头,有点意外,“那狗送来好几天了,不吃不喝,也不叫唤。我都打算明后天杀了卖肉了。”
“多少钱?”陈远坤没接话茬,直接问价。
范德彪看了看陈远坤,又看了看那狗。
“兄弟,咱明人不说暗话。这狗是论斤收来的,五毛一斤。这畜生骨架大,得有一百二十斤往上。我收的时候花了六十多。”
“当时那对年轻夫妇,说这是他们老爹被野猪拱了后留下的猎狗!”
“你要是想要……”范德彪眼珠子转了转,“九十块。怎么着我也得挣点。”
从60到90,转手挣一半。
这心够黑的。
但陈远坤连眼皮都没眨一下。
他在心里给这只狗做了个评估。
满卢犬,也就是东北笨狗,有獒犬血统。
普通的笨狗撑死也就七八十斤。
偶尔有那么几只一百斤往上,这只狗能长到120斤,说明它的不凡!
这种狗,骨量大,咬合力惊人,耐寒耐粗饲。
别说90块,就是190块,对于懂行的人来说,也是捡漏。
“行。”
陈远坤点了点头,“从鹿钱里扣。”
这回轮到范德彪发懵了。
这小子,买狗比卖鹿还痛快?
那是九十块钱啊!够买头大肥猪了!
就买这么个大概率是哑巴的肉狗?
“兄弟,丑话说到前头。”
范德彪好心提醒了一句,“这狗邪性,眼神瘆人。我这的伙计都不敢伸手喂。万一买回去咬了人,或者养不熟,你可别赖我。”
陈远坤没说话。
他径直走到那个笼子前。
上面的几只花狗还在狂吠,把笼子撞得咣咣响。
陈远坤蹲下身。
视线与那只黄狗平齐。
那只一直趴着的黄狗,此时慢慢抬起了头。
那双幽冷的、带着审视意味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陈远坤。
没动,也没叫。
但在陈远坤的敏锐感知下,他捕捉到了这只狗瞳孔的微小变化——收缩了0.5毫米。
那是情绪波动的生理指征。
它认得他。
认得这个前两天满身杀气、剔骨如神的男人。
陈远坤伸出手,摘掉了手套。
他把那只布满老茧、还带着一丝鹿腥味的手,慢慢地伸向了笼子的铁栅栏。
“我不杀你。”
陈远坤的声音很低,低得只有他和狗能听见。
“我带你回家,吃肉。”
“好不好?”
这几句话,像是一把钥匙。
范德彪站在后面,惊讶地看见,那只这几天眼神一直像死水一样的狗,此刻耳朵抖动了一下。
它慢慢地站了起来。
动作很轻,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它走到笼边,伸出鼻子,在陈远坤的手心处轻轻嗅了嗅。
湿润的鼻头碰到了陈远坤的掌纹。
然后。
那条一直夹在两条后腿中间的大尾巴,轻轻地,试探性地,摇了两下。
幅度不大,也就摆动了15度。
但这对于一条处于极度戒备状态的猛犬来说,这就是臣服,是认可。
“卧槽……”
范德彪在后面看得目瞪口呆,摸着光头骂了一句,“兄弟,我有点后悔了。这狗看着……有点灵性啊,不太想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