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靠近柜台的地方很吵闹,都是要买书的人。
而别的角落很安静,只是偶尔翻动书页的沙沙声。
一楼摆着各种工具书和连环画,二楼则是文学类和科教类书籍。
姜馥笙想到今天逛书店的目的,于是拉着萧长河迅速上了二楼。
每一个书柜上都挂着牌子,姜馥笙的目光在书架上仔细搜寻着,
萧长河虽然对看书没什么兴趣,但看着身边人认真的模样,也跟着放慢了脚步,眼神始终没离开过她。
“你看这本新华字典,不认识的字查这个准没错!所以你需要!”
姜馥笙走过去,从书架上抽出一本红色封面的字典,递到萧长河手里,又翻出几本识字课本,
“这些课本简单易懂,你在部队没事的时候,就照着上面的字练,再搭配新华字典,慢慢的就识字了,这样你以后给我写信,就方便很多……”
她一边说一边将手里的书递给萧长河。
萧长河对考大学的兴趣不大,所以没必要学一些刁钻的知识,但无论怎么说,字还是要识的,总不能当文盲吧?
现在可不是旧时代,有机会识字,当然是要好好把握的。
不然到时候随着经济发展迅速,不识字会吃亏的,而且成长也会比识字的慢一点。
她这也是为他的未来着想!
“好。”萧长河接过书,笨拙地翻了几页,看着上面密密麻麻的字,眉头微微皱起,却还是点了点头,“都听你的。”
姜馥笙看出了他的窘迫,忍不住笑了:“别急,我知道你不喜欢读书,所以只是要求你识字而已。”
“嗯。”萧长河点点头。
除了识字的书,姜馥笙还带萧长河去一楼挑了一些军旅题材的书,等他识字之后,就能看这些书解闷了。
萧长河看着她一本本精心挑选,每本都是为他考虑,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填满了,暖暖的。
“媳妇,辛苦你了。”他伸手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发,声音温柔。
“夫妻俩,辛苦啥?”姜馥笙抬头看他,眼里满是笑意,用昨晚他说过的话回应。
两人挑了满满一摞书,结账后说说笑笑地走出书店。
刚走到街角,两人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女声在身后喊:“同志,等一下!”
姜馥笙和萧长河对视一眼,停下脚步转过身,只见一个穿着蓝色连衣裙的年轻女子快步朝他们走来,脸上带着激动的笑容。
看清女子的模样后,两人都愣了一下,这不就是昨晚在电影院丢失挎包和金链子的那个女同志。
“我还以为看错了呢!没想到真的遇见你们!”
女同志喘了口气站在姜馥笙面前,脸上满是感激,
“昨天晚上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帮忙,我的挎包和金链子肯定就找不回来了!”
“不用客气,举手之劳而已。”姜馥笙笑着说道。
市里这么大,她也没想到这个时候会遇见那个女同志,当真是有缘分啊!
女同志目光在两人身上打量了一番,看到萧长河怀里的书,又想起两人亲密的模样,笑着问道:“你们是夫妻俩吧?”
毕竟这个年代,如果不是夫妻俩,这么亲昵,还真是不合适。
姜馥笙点点头。
女同志说道:“我叫林晓燕,你们呢?”
“我叫姜馥笙,这是我爱人萧长河。”姜馥笙介绍道。
“你们是住在市里的吗?”林晓燕问道。
姜馥笙摇摇头,“我们是城里来市里游玩的的,明天就走了。”
“哎哟!那正好了,今天说什么也得让我请你们吃顿饭,不然你们明天走了,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林晓燕惊喜地说道。
姜馥笙婉拒道:“不用这么麻烦的。”
“不麻烦不麻烦,而且前面不远的国营饭店味道很不错,我请客,你们可千万别拒绝!再说了,你们帮我找回的金项链是我妈妈的遗物,我肯定得好好谢谢你们的!”
听着林晓燕的话,姜馥笙觉得再拒绝反而不好,于是点头同意,“好。”
林晓燕见姜馥笙答应了,高兴得不行,连忙领着他们往国营饭店走去。
路上,林晓燕叽叽喳喳跟着姜馥笙说话,看得出来性格十分爽朗。
萧长河则默默跟在姜馥笙身边,沉默寡言。
所以林晓燕自然是跟姜馥笙亲近一点,自然而然,林晓燕就挽上了姜馥笙的胳膊。
姜馥笙有些诧异,自来熟的人见多了,但这第二面就自来熟的,还真是出了奇的让人震惊。
自己的好闺蜜赵美玲其实就是一个热情的人,但也是相处好久,才开始对她热情。
或许是家境都不错,所以养出来的女孩子,热情明媚。
果不其然,姜馥笙不一会儿就从林晓燕口里得知林晓燕的爸爸是市里国营肉联厂的厂长,林晓燕则在肉联厂的办公室当文员。
林晓燕昨天晚上第一次自己去看电影,没想到就悲催的遇到了小偷,还偷走了她戴着的金项链。
林晓燕说到这个,心里一阵慌乱,“说起来也真是怪异,挎包和钱被偷了还好说,可金项链是我戴在脖子上的,居然就这样被偷了,我都吓懵了!”
“小偷的手法层出不穷,有的人从你身边经过,值钱的东西就没了,再正常不过了。”姜馥笙说道。
“说的也是……”林晓燕轻轻点头。
说话间,三人就到了国营饭店。
饭店里人声鼎沸,每张桌子都坐满了人,空气中弥漫着饭菜的香气。
林晓燕熟门熟路地找了个空位,让他们坐下,自己则去柜台排队,她手里有饭票。
80年代初还需要用到粮票,很少有人直接用现钱。
林晓燕买了六个菜,都是难得的硬菜!
第一道菜就是红烧肉,随后就是炒青菜,陆陆续续还上了别的菜。
林晓燕热情地说道:“你快尝尝,这家饭店的红烧肉做得最好吃了,肥而不腻!保准你吃过后,还会想吃第二次。”
姜馥笙夹了一口吃,面色从容。
这红烧肉……普普通通,算不上很好吃,但不难吃。
不止是她,连萧长河吃了后,都忍不住皱眉。
要不是吃过自家媳妇做的红烧肉,他可能会觉得这个好吃,但媳妇做的,比这好吃几百倍!
“怎么了?不好吃?”林晓燕疑惑地看着面前二人,夹了一块放在嘴里,“挺好吃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