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的门前广场比往常空。警戒线外站了两排人,不吵,只是站着,手里大多捏着一张纸——打印的表格,十二行,有的画了勾,有的空白着。一个穿旧棉袄的男人把纸叠成方块,塞进内衣口袋,拍了拍,像怕风刮走。
陆深从侧门进。安检的法警看了看他的证件,指了一下方向:三号庭,楼上。
楼道窗户开着,风灌进来,凉的。楼下的响动传不上来,像远处过车。
三号庭坐满了。前几排是记者,机器架在最后,没人开机;往后是穿便装的,胳膊底下夹着鼓起来的文件袋。苏晚晴坐在靠过道的位子,深色正装,膝上摊着笔记本,手里捏着笔,没写。她抬眼找到陆深,点了下头。
被告席栅栏后站了一片人。法警按名册点人,应声高低不一,中间夹着两声压着的咳嗽。赵德明在第一个,手扶栅栏,指节是白的,脸上什么都没有。他往旁听席扫了一眼,扫到记者那一排停了半秒,接着移开。
陆深在控方技术席坐下。桌面窄,只放得下一台电脑和一本摊开的文件夹。桌角一杯凉白开,纸杯,不知道谁放的。
九点整,审判长和两名陪审员入庭,全体起立,又坐下。
现在开庭。审判长翻了翻面前的卷宗,海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单位恒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及赵德明等二十三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行贿、伪造证据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今天进行第一轮开庭。核对被告人身份——
法警递上名册往下念。念到第七个,栅栏里应声的人抬起头,四十来岁,平头,西装不合身。崔鹏。他的目光在控方席上停了停,又低下头。
被告人崔鹏,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无异议?
崔鹏的律师先站起来,我的当事人对追加起诉的程序持有保留意见。判决已经生效,刑期未执行完毕,合并审理的依据——
辩护人意见本庭已收悉,留待质证阶段处理。审判长翻了页,崔鹏,坐好。
律师坐下去,笔在纸上划了一道。
现在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赵磊站起来,捧着那本草稿——陆深在模拟法庭见过的那本,边角磨起了毛。他没有念全文,先报结构:二十三本起诉书,十二个自然人,六个公司主体,五个环节上的个人。第一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七个项目、三十二栋已验收建筑;第二项行贿罪,三笔款项;第三项伪造证据罪,两个报告一份纪要。
起诉书第三十七页,涉及资金部分。赵磊说,公诉人念慢一点。
法庭里只剩翻页的声音。
经司法会计鉴定,安居计划专项资金合计三十五亿,经三层离岸公司流转后回流国内二十一亿四千万。最终去向,经侦查机关查明,进入同一个个人实际控制的账户。该账户与赵德明名下三张银行卡之间一百四十七笔转账,合计——
他停了一秒。
四亿六千八百万。
旁听席上有人抽了口气。记者席里有人摸出手机,屏幕亮着,又按灭。
上述数字均有银行流水、离岸公司注册文件、鉴定报告佐证,举证阶段逐一出示。赵磊合上起诉书,宣读完毕。
审判长看向被告席:各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有无异议?
被告人对第一项有异议。赵德明的律师站起来,语速慢,三十二栋的验收,都由当时有资质的机构出了合格报告。信任专业机构是行业惯例,不是犯罪故意。
对第三项有异议。另一个律师说,会议纪要的形成时间,我的当事人当时不在本地。
异议一个一个提,审判长一个一个记录。转到第七个,陆深想起老吴昨天半夜说的话——明天不是技术考试,是信任考试。现在才刚发卷。
辩护人钱志远,对起诉书有无意见?
最后一排站起来一个人。黑西装,没打领带,灰衬衫,五十岁上下,脸上带着一点笑。他站起来的时候没有先看审判长,而是先看了看控方一侧的技术席,看了看陆深,又看了看陆深面前那本摊开的文件夹。
审判长,公诉人。钱志远说,我的当事人对起诉书本身没有意见。有意见的,是这个。
他用两根手指捏起一份文书,举起来晃了晃。
《排除鉴定人资格申请书》。昨天下午递交,早上答复说由合议庭评议。他把文书放回桌面,声音没提高,但这件事不该等评议。今天坐在技术席上的这位先生——
他转过身,正面看着陆深。
陆深,正衡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是司法鉴定人,没有鉴定资格。他的意见,不属于法定证据种类。我的意思是——
辩护人。审判长打断,直接说申请事项。
申请排除本案专家辅助人陆深的全部技术意见。钱志远说,三条。一,他与举报材料的报道者苏晚晴存在恋爱关系,有利益关联。二,他导师方远山是举报材料的原始制作人,一九九九年收过被告单位材料科人员两万元贿款,陆深有替导师翻案的动机。三,正衡公司在侦查阶段收取过专项咨询费,与本案结果存在商业利益。审判长,我请求当庭作出决定。从现在开始,他说的每个字都将决定二十三名被告人的命运。而这个人,连资格都没有。
法庭里很静。旁听席靠后有人清了清嗓子,又忍住。
赵磊站起来:回应三点。第一,专家辅助人制度系法律规定,功能是就专门问题辅助三方理解鉴定意见。陆深的意见均以省院鉴定报告数据为基础,不构成独立鉴定,不存在资格排除。第二,关于恋爱关系——
他从桌面拿起一份文件,举起来。
昨天,苏晚晴已向法庭递交《关于本人与鉴定人关系的声明》,主动披露关系,并声明其报道未使用未公开信息。辩护人拿法庭已经知道的事实做文章,是浪费法庭时间。他把声明放回去。
第三,商业利益。正衡的咨询费,费用标准、支付主体、资金流向均已随案移送,凭证编号在附件第三十一项。要质疑,举证阶段逐项核对。
他转向审判长。
该申请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且系当庭重复早已书面申请的内容,请求当庭驳回。
嗯。公诉人说当庭重复钱志远笑了一下,对,我今天确实重复。因为有些事情,重复第四十遍的时候,法庭才会真正听进去。
审判长和两名陪审员低声交换了几句。书记员的键盘响了一串,又停。
嗯。辩护人的申请,记录在案。是否准许,结合全案证据综合考量。在合议庭作出决定之前——他看了陆深一眼,专家辅助人仍然可以就技术问题发表意见。但控辩双方注意,程序性争议不要占用举证时间。
明白。钱志远坐下,从包里摸出一部手机,放在桌角,屏幕朝下。
陆深把笔放下。他注意到,钱志远坐下前,又看了他一眼。那一眼里没有敌意,只有一种确认,像工人检查一台机器是否在预定的位置。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举证阶段。审判长说,公诉人,第一组证据?
第一组证据,涉及第七被告崔鹏的追加起诉。赵磊说,崔鹏,建材公司实际控制人,其父崔广才,恒基材料科原工作人员。控方申请出示一组书证。第一份,一九九九年四月,崔广才签名的收条。他转向被告席,经手人是你父亲。签名真实性,有无异议?
崔鹏的嘴唇动了一下。他还没开口,律师已经站了起来,快得像早就等在那儿。
审判长。律师说,辩方也申请当庭出示书证。一份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五日的手写收据,和一张同日银行汇款回单。内容涉及我当事人的父亲与方远山之间的资金往来。
他提高了声音。
这份证据证明,一九九九年四月,方远山本人收受过两万元贿款。举报材料的原始制作人自己收过钱——他的动机,就是本案最大的问题。我方请求当庭出示,与控方证据一并质证。
赵磊的声音立刻跟进:公诉人反对。该证据未经庭前展示,且与指控事实无关联性——
关联性恰恰是核心。律师说,方远山干不干净,决定了他做的册子、交的名单、授意的举报,有没有一句是真的。这不是本案的核心?
够了。
审判长敲了下法槌。声音不重,法庭却静了。他看了看控方席,又看了看被告席。
双方申请出示的书证,均与一九九九年方远山经手的一笔资金有关。本庭准许一并出示。但顺序调整——先由控方出示其申请的第一份收条。念完,再由辩方出示其证据。念完之后——
他抬起眼,看向陆深。
由专家辅助人,对这两份书证所涉及的全部资金事实,向法庭作出说明。
陆深抬起眼,正对上审判长的目光。
旁听席上,苏晚晴的笔尖停在笔记本上,洇出一个小墨点。
技术席桌角,那杯凉白开还冒着一点看不见的潮气。陆深把它端起来,喝了一口。水是凉的,从喉咙一直凉到胃里。
该来的,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