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初五,慕容芷的信送到了三江城。
陆弘在垂拱殿里看完信,沉默良久,然后让人去叫陆曦。
陆曦进来时,心里有些忐忑。他知道父亲肯定收到了慕容芷的信,也知道这封信的内容多半与江南抓捕行动有关。
“坐。”陆弘指了指对面的椅子。
陆曦坐下,看到案上那封信。信封上“陆公台鉴”四个字,笔力遒劲,带着草原的豪迈。
“看看。”陆弘把信推过来。
陆曦接过,快速浏览。信不长,但意思很清楚:谴责他的“阴谋”,要求释放慕容冲,威胁开战,也留了谈判余地。
“你怎么看?”陆弘问。
陆曦放下信,想了想:“她在试探。试探我们的决心,也试探我们的底线。如果释放慕容冲,她会认为我们软弱,会得寸进尺。如果不放,她可能会真的开战——但信里说‘若欲战,便战’,反而暴露了她还没准备好。”
“哦?为什么?”
“如果真准备好了,就不会写信,直接开战了。”陆曦分析,“写信,说明她想拖延时间,或者想通过谈判获得其他利益。比如……换回江南被俘的人员。”
陆弘眼中闪过一丝赞赏:“继续说。”
“我认为,不能放慕容冲。”陆曦语气坚定,“他倒戈是事实,供出的情报对我们极其重要。放他回去,等于告诉所有人:背叛慕容家也没事,还能活着回去。这会打击慕容芷的威信,也会让她的手下寒心。”
“但慕容芷说,如果我们不放,就开战。”
“那就让她开战。”陆曦挺直脊背,“我们刚清理了江南的渗透网络,内部更稳固。北境防务,沈叔一直在加强。现在开战,我们占优势。”
陆弘笑了,笑得很欣慰:“曦儿,你真的长大了。”
他站起身,走到窗前:“但治国不是非此即彼。慕容芷这封信,虽然强硬,但也留了余地——‘江南之事,各有立场,本不必深究’。这是在暗示,只要放了慕容冲,江南的事可以一笔勾销。”
“爹的意思是……要放?”
“不。”陆弘摇头,“但可以谈。告诉她,慕容冲犯了我们的法,必须受审。但审完了,可以‘遣返’——不是释放,是遣返,作为罪犯遣返。这样既维护了我们的法治,也给了她台阶下。”
陆曦眼睛一亮:“妙!遣返的罪犯,回去也会被看不起。慕容芷如果重用他,会寒了其他部下的心;如果不重用,慕容冲这个人才就废了。”
“对。”陆弘点头,“而且我们可以提条件:用慕容冲,换她撤回在边境的军队,或者开放边市,或者……停止对江南的渗透。”
“她会答应吗?”
“不一定,但可以谈。”陆弘说,“谈判的目的不是一定要达成协议,而是争取时间。我们需要时间消化江南的胜利,完善新政,整训军队。她也需要时间重整旗鼓,训练新兵,寻找新的突破口。”
他转身看着儿子:“曦儿,你要记住,国与国之间,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慕容芷是我们的对手,但不是必须你死我活的仇敌。如果能通过谈判获得利益,避免战争,为什么不谈?”
陆曦重重点头:“我明白了。”
“这封信,你来回。”陆弘说,“以你的名义。你是江南行动的执行者,由你来回信,最合适。”
这个决定让陆曦心头一震。以他的名义回信给慕容芷——这意味着,父亲正式认可他作为谈判的一方,认可他在江南的行动,也认可他作为未来接班人的地位。
“是!”他深深一揖。
回到自己的书房,陆曦铺开信纸,开始构思回信。这封信很难写:既要强硬,维护国家尊严和法律威严;又要灵活,留出谈判空间;还要有智慧,让慕容芷看到他的分量。
他写了三稿都不满意。第一稿太强硬,像宣战书;第二稿太软弱,像求饶信;第三稿太啰嗦,没有重点。
最后,他放下笔,走到院子里。春夜的月光很亮,照得庭院如昼。他想起在苏州的日子,想起和慕容冲的交谈,想起那些被渗透的工匠迷茫的脸。
忽然有了灵感。
他回到书房,提笔写道:
“慕容郡主台鉴:信已收悉。江南之事,非阴谋,乃执法。令侄慕容冲触犯《弘律》,危害国家安全,依法当审。然郡主既言‘各有立场’,可酌情处置。若郡主能撤回边境之兵,开放边市贸易,并保证不再渗透江南,则审毕之后,可遣返令侄。此非妥协,乃国法与人情之平衡。陆曦谨启。”
信很短,但意思明确:慕容冲必须受审,这是法治原则;但审完可以遣返,这是人情;而遣返有条件,这是利益交换。
写完,他拿给父亲看。陆弘看完,点点头:“可以。再加一句:‘山河虽异,民愿相通。战则两伤,和则两利。’”
陆曦加上这句,信顿时有了格局——从个人恩怨上升到百姓福祉。
信是第二天发出的,同样是八百里加急。
等待回信的日子里,陆曦没有闲着。他整理了江南行动的全部报告,提出了多项建议:加强边境管控、完善专利保护、建立反渗透机制、扶持小作坊的政策调整……
这些建议被工部、户部、兵部分别采纳,开始推行。陆曦的名字,第一次在朝堂上传开。那些以前觉得他“只是陆公儿子”的官员,开始用新的眼光看他。
三月初十,慕容芷的回信到了。这次不是给陆弘,是直接给陆曦的。
“陆公子台鉴:信已阅。撤回边境之兵可议,开放边市亦可商。然‘不再渗透江南’之语,未免苛求。江南非君家私产,百姓有选择之权。若他们自愿北往,我当接纳;若北方之物受江南喜爱,我当贩售——此乃天理人情,非‘渗透’可言。至于冲儿,既犯贵国律法,自当受审。然请念其年少,勿加酷刑。审毕遣返,我当严加管教。另,江南被捕之人,若罪不至死,望能宽宥。慕容芷谨启。”
这封信很巧妙。接受了谈判的框架,但在细节上寸步不让。特别是“江南非君家私产”一句,直接把争论上升到理念层面。
陆曦看完,笑了。这才是他认识的慕容芷——强硬,但不失灵活;寸土必争,但留有余地。
他把信拿给父亲看。陆弘看完,也笑了:“她在跟你讲道理。这说明,她认可你是对手了。”
“那怎么回?”
“你回。”陆弘说,“继续跟她讲道理。告诉她,江南的百姓有选择权,但选择必须建立在真实信息的基础上。如果她用欺骗、收买、胁迫的手段影响选择,那就是渗透。”
陆曦明白了。他再次提笔,写了第二封回信:
“慕容郡主台鉴:江南百姓自有选择之权,然选择需基于真实。若以救济为名收买人心,以培训为幌窃取技术,以谣言蛊惑视听——此非‘天理人情’,乃‘欺瞒渗透’。郡主若真信‘民愿相通’,当光明行事,以正道争取人心。至于被捕人员,依法处置,罪刑相适,不枉不纵。陆曦谨启。”
这封信更尖锐,直接点破了慕容芷的手段。但陆曦加了一句“以正道争取人心”,算是给出了出路——如果你真有本事,就用正当手段竞争。
信发出后,陆曦以为要等很久才有回音。但出乎意料,三天后,慕容芷的第三封信就到了。
这次的信更短:
“陆公子:你说得对。然正道之争,需公平环境。若贵国新政真如所言为民,何惧竞争?开放边市,互通有无,让百姓自己选择。此提议,可商否?”
这是要经济战争了。陆曦拿着信,去找柳明漪和沈元舟商量。
三人坐在尚书省的值房里,分析这封信的意图。
“她想用经济手段打败我们。”柳明漪一针见血,“开放边市,北方有马匹、皮毛、药材,我们有丝绸、瓷器、茶叶。表面看是互通有无,实际上……她可能会倾销。”
“倾销?”陆曦不解。
“就是用低于成本的价格,大量销售商品,挤垮我们的同类产业。”柳明漪解释,“比如,北方的皮毛,如果以极低价格卖到江南,江南的皮毛商就会破产。等垄断市场后,再提价。”
陆曦明白了:“那我们不能开放?”
“不,要开放。”沈元舟插话,“但不能完全放开。要设关税,要有限额,要防止倾销。同时,我们的产业要升级,要提高竞争力——这才是正道。”
柳明漪点头:“对。慕容芷说得对,如果我们真为民,就不怕竞争。但竞争要有规则,不能任由她乱来。”
三人商议后,由陆曦起草了《边市贸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关税税率、商品配额、反倾销措施等。然后,他给慕容芷写了第四封信,附上了条例草案。
信里写道:“……开放边市,可以。但需有规则,以保公平。若郡主同意此条例,即可着手筹备。另,请先撤回边境之兵,以示诚意。”
这是一招将军。如果慕容芷同意条例,就等于接受了规则约束;如果不同意,就是她没诚意。
信发出后,陆曦有些紧张。他不知道慕容芷会怎么回应。
三月十五,回信到了。只有一句话:
“可。兵已撤百里。细节可遣使详谈。”
她同意了!
陆曦拿着信,手微微发抖。他知道,自己可能创造了一个历史——用书信往来,避免了战争,开启了谈判。
虽然这只是开始,虽然谈判会很难,虽然慕容芷可能还有后手……但至少,第一步走出来了。
他把信拿给父亲看。陆弘看完,久久不语。
“爹,怎么了?”陆曦问。
“我在想,”陆弘缓缓说,“也许将来,和慕容芷谈判的,不是我,是你。”
这话说得很轻,但陆曦听出了其中的深意。父亲在说,他老了,而儿子已经成长到可以独当一面了。
“我还差得远。”陆曦低声说。
“不,你已经很好了。”陆弘拍拍他的肩,“去吧,准备谈判。柳尚书和沈枢密会帮你。记住,谈判桌上,既要争利益,也要留余地。因为今天对手,明天可能是邻居。”
陆曦重重点头。
走出垂拱殿时,春日的阳光正好。宫墙外的柳树已经抽芽,嫩绿嫩绿的,生机勃勃。
陆曦站在阳光下,忽然觉得,肩上的担子很重,但脚下的路很清晰。
他要走的路,不是父亲的路,也不是慕容芷的路,是他自己的路——一条用智慧化解矛盾,用制度保障公平,用发展赢得民心的路。
这条路很难,但他会走下去。
因为他是陆曦,是陆弘的儿子,是这个国家的未来。
而在千里之外的龙城,慕容芷也在看柳树抽芽。
她站在城楼上,看着南方的天空。信使刚刚回报,陆曦同意了谈判,细节交由使臣商议。
“郡主,我们真的要和谈?”幕僚小心翼翼地问。
“和谈是手段,不是目的。”慕容芷淡淡说,“陆曦这孩子,比他爹灵活。跟他打交道,也许能有意外收获。”
“可是少族长他……”
“冲儿……”慕容芷眼中闪过一丝痛楚,“就当他在江南留学吧。陆曦不会亏待他。而且……也许这是好事。让他看看外面的世界,看看对手的强大,将来才能担起大任。”
她顿了顿:“准备使团吧。要精干,要懂经济,要会谈判。另外,让讲武堂加快进度——和谈归和谈,武力不能废。”
“是!”
幕僚退下后,慕容芷独自站在城楼上,任凭春风吹起长发。
陆曦,你赢了这一局。
但游戏,还长着呢。
我们慢慢玩。
她望向南方,眼神复杂,有欣赏,有警惕,也有一丝……期待。
也许,和这样的对手较量,才不枉此生。